第13章 旧梦28
这就非礼勿视了。
更衣间有布帘子挡着,程殊墨根本看不清什么,他还是不自在地别开脸。
就在刹那间,一节如藕似玉的腰肢,不经意映入了他的眼帘。
细腰起伏,盈盈一握,腰弯还有一点小小的、浅浅的红痣,像是朱砂落雪,看一眼,记一生。
不到三秒钟,等他反应过来,小戏子已经换好衣服,踏着莲步,跑了出去。
刚刚的一切,仿佛只是一场错觉。
回去后,程殊墨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为了避开仇家,躲进后台化妆间,毕竟唐突了女同志,说出去终归不够君子。
后来,因为雷彪的举报,他的当兵名额被撤换,失去了去建设兵团的机会,和吴俊、侯学超一起,被“发配”到了老树湾大队。
没有电影、没有唱片的日子,是苦涩的。但是男人嘛,如果这点儿苦都吃不了,以后还能有什么出息?
程殊墨很快适应了一切,摸索出了一套自有的生存法则。
他不是大队最能干活、最能挣工分的,但踩着红黑两线的边缘,他在公社和大队都混得开,总能搞来不少稀罕玩意,帮扶身边的哥们。
这导致,村民们大都嫌弃程殊墨违反纪律、游手好闲,男知青们却总是帮他打掩护,对他崇拜得不行。
不过,男知青们有时候夜聊,话题百无禁忌,尤其聊到女同志,程殊墨没什么经验,是从来不参与的。
但很奇怪,远离城市的喧嚣,关于女同志的片段,他能回忆起来的,竟然只有大剧院后台,陌生空间里的那一次“偶遇”。
那一弯映着朱砂痣的小蛮腰。
或许是“偶尔不忘、也有回响”,日子浑浑噩噩过着,第二年,老树湾大队又来了一批女知青。
程殊墨一开始没留意,连迎新联欢会都没去参加。
但第二天,他上山晨跑时,就隐隐听见,半山腰的环石处,似乎有人在唱戏。
听唱腔是个年轻姑娘,咿咿呀呀,时高时低。程殊墨心里的痒,一下子就被勾了起来。
这座西山,他一天溜八遍,比土地山神还清楚,那女声来自哪个位置。
可那小戏子,像只敏感的小兔子,第六感特别强。但凡程殊墨走近一步,她就立即住口,不敢肯再唱了。
只有他退出“包围圈”,抑扬顿挫的戏腔,才会小心翼翼重新唱起。
算了,爱花莫折花,花好亦自喜,别去打扰她了。
于是之后每天早上,小戏子就那么唱着,程殊墨就远远那么听着。
偶尔有野鸡野兔靠近,他总是拿弹弓射偏,帮忙驱赶,就怕吓着人家。
有人路过时,他才会摆正弹弓,把石子打进“基地”,好心地提醒她。
日子就这样默默持续了一年,程殊墨竟然也听懂了不少戏。
偶尔经过女知青队,他也会试着寻找小戏子的影子。
可那个姑娘,似乎在极力隐藏自己,平时根本不显山、不漏水。程殊墨看谁都像,又看谁都不像。
他怕给人家添麻烦,也就不再强求了。
到了冬天,有一次收工后,程殊墨在山里掏鸟蛋。
他坐在树上,远远看见有个女知青掉队,跑到了西岗大队的地界上。
距离太远看不清脸,他担心,这傻姑娘,该不会是那个小戏子吧?
前几天,雷彪带着西岗大队的人,跑到老树湾闹事,吃了不少亏,正在气头上。女同志这个时候过去,只会成为出气筒,绝对没有好果子吃。
当然,就算这姑娘不是小戏子,程殊墨既然看见了,也要挺身而出,帮她一把,绝不会见死不救。
所以,他果断站出来,挑衅了雷彪。
雷彪当然不是吃素的。他们新仇旧恨一起算,西岗的人明显想下死手。
那时候,程殊墨还没有自制弓/弩,双拳难敌四手。一开始,他还能干趴几个,但很快体力不支,结结实实挨了几拳。
打到黄昏,程殊墨终于摆脱他们,逃出来,一摸脑门,才发现上面全是血。
当他意识到自己失血过多时,已经太晚了,整个人开始晕眩。
他在山里晕晕乎乎摸索着,熬到天黑,不小心被枯树枝绊倒,栽进了旁边的地沟里。
那一夜,气温已经接近零度,天上连颗星星都没有,又黑又冷。远处的山峰,还不时传来几声狼叫。
程殊墨知道,今晚,自己大概率会交代在这里。
富贵在天,生死有命。他没做过什么恶,也没干过什么大好事,并不是什么天之骄子,就算死了,也没什么可惜的。
只是,家中白发人送黑发人,母亲肯定会伤心欲绝,为他流干眼泪……但是父亲就不一定了。
毕竟父亲还有另外一个,处处强过他的“好儿子”。
程殊墨这样想着,平静地闭上了眼睛。
或许是“祸害遗千年”,程殊墨没有被死神带走。
黎明破晓前,他是被一阵熟悉的戏腔唤醒的。
是小戏子。
真是执着啊,这么冷,天还没亮,她又起来唱戏了。
万幸,额头的伤已经凝血,程殊墨静静听了一会儿,缓缓找回了神智。
这一次,她唱的是《木兰拜上》,唱的是替父从军的巾帼英雄花木兰。
小戏子的唱功,和真正的戏曲大师比,自然还差火候。可她胜在音色纯粹、有力量,没有喧闹的锣鼓伴奏,依然紧紧地抓耳挠心,让人浑身充满力量。
程殊墨觉得,自己必须支楞起来。
哪怕在死前,去见那小戏子一面呢。
强大的求生欲,让他艰难地站起身,一步一步,走出了密林。
很快,他在大路上,碰见前来寻找他的人,总算捡回了一条命。
三天后,程殊墨伤还没好,刚能下地,就独自一人去了西山。
这一次他没有犹豫,直接闯进小戏子的“秘密基地”,只想对那姑娘真诚说一声“谢谢”。
可他扑了个空,等了一上午,也没见到半个人影。
不仅如此,从那以后,他仍旧每天早晨来西山跑步。却再也没有听过,那百灵鸟一般的唱腔。
唱戏这件事,本来就很难坚持,她应该也放弃了吧。
程殊墨感到遗憾,却也理解,人心惶惶的年代,她懂得自保,总归是好的。
之后,程殊墨用自己的方式,狠狠教训了雷彪他们。大队调查他当初受伤的原因,他却什么都没说。
为了保护小戏子,就当做一场白日梦,程殊墨宁愿把这个秘密,永远吞在肚子里。
只是后来,每次聊起姑娘,被吴俊和猴子他们问烦了,他才来上那么一句,“我就喜欢会唱戏的,怎么着?”
这话厉害了,猴子像是窥探到了了不得的秘密,兴冲冲传来传去。
他哪里知道前情细节,传到最后,越来越离谱。
所以今天,叶龄仙听到的版本就变成了——
“我们程哥,老早就喜欢一个姑娘,她会唱戏!大伙都知道,程伯母这方面管得严,棒打鸳鸯,不让他跟人家姑娘早恋。结果就那样……掰了。”
猴子难得和漂亮姑娘说几句话,像个话唠,恨不得侃到天荒地老。
他摊摊手,一脸八卦相,“出卖”兄弟没商量。
吴俊在旁边听得一脸绝望,心说这事虽然不是空穴来风,但要让程哥知道了,这小子就自求多福吧。
叶龄仙的关注点却是……早恋?
有多早呢?该不会是他下乡插队前,在京市就看上人家了吧。
可这话,是不能当面问猴子的,只会显得自己不矜持,小家子气。
叶龄仙忍着晦涩,回到女知青点。
夜里,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原来,程殊墨对自己的好,也只是因为她会唱戏而已。
在京市,会唱戏的姑娘那么多,光她们艺校,每年学成出来的,个个都出类拔萃,才艺双全。
不过做人呐,一定要知足。反过来想想,正是因为“戏”缘,自己这两辈子,才会得到他的帮助。
她种了善因,总归得到了善果,并没有什么好遗憾的。
这样一想,叶龄仙反而不难过了。摆正位置,分清主次才是关键。
眼下,对她而言,比天还大的事,就是劳动节的公社大戏。
五一这天,叶龄仙揣着批准函,从大队借来了一辆二八大杠。
旁人谁都没告诉,她孤身一人,踏上了前往红丰镇的山路。
这一次,她一定要在这戏曲重镇,真正唱出个名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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