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结局.下139

  中间那红布,盖着的是一坛酒,左右则是金子。

  “年纪大了,喜欢安静,就不劳三位陪伴了。”

  “明早再来吧,来喝杯茶。”

  三人能听懂画外音,便拱手行礼,离开府邸。

  花暮雨微笑着走过来,揽着她的手臂:

  “今日不仅是你的生辰,还是你娶我的大喜日子。”

  “夫人,这十年,您开心吗?”叶秋风摸着她的脸,这触感,叫人心生不舍和贪恋。

  “开心,不仅这十年开心,如今回想诸多过往,哪怕是被你气的那些过往,这般去回想,也感觉别样的开心。”

  “那就好,希望此生,算是让你幸福了。”

  叶秋风单手拎起那坛酒,牵着花暮雨走入寝房,又吩咐家中掌厨过来。

  “蒸些夫人爱吃的虾饺端来,还有蒸排骨、蒜蓉炒春盘、清蒸石斑鱼,”顿了顿,叶秋风又对她问道:

  “还想吃什么?”

  “泡一壶玉祯爱喝的柑橼刺玫茶来。”

  两人一起吃了最后一顿饭,夜深之后,相互褪下衣物,手牵着手躺在床上,闲聊了许多,多是关于过往的。

  “秋风啊,你不觉得马鲛鱼很难吃么?后来尝了几次,不论如何烹制,都还是不喜欢那味道。”

  “你也知道我是饭桶,能吃的我都吃。”

  花暮雨嗤嗤的笑,紧了紧攥她的手,然后侧过身来,珍惜地凝视她的脸。

  叶秋风的身子还挺硬朗的,也不驼背,身姿笔直,但明显有老去的迹象。

  眼角长了皱纹,皮肤也略松弛了些,以至她笑的时候,眉眼更弯弯的。

  颧骨也比年轻时凸显了些,腮帮子的肉略有点耷拉,已说不上好看了,但仍有好看的地方——

  她笑的时候,酒窝连着侧颊处会有一道褶,那道褶将她的笑容,衬托地更明显,好像她总是很开心似的。

  叶秋风轻抚着她的脸,情不自禁时,会亲她一下,亲完了还抿着嘴笑,羞意淡淡地写在眼神里,与情意融合,这眼神是只有花暮雨能看到的,哪怕是在外,花暮雨有时会嫌她总这般色眯眯的看着自己,叫她收敛些,她也不知怎么收。

  凝视了一会儿,又忍不住地亲了亲她的额头:

  “暮雨,若有来生,你希望来生的自己,过怎样的生活,或生在怎样的人家?我若是能找到你,你还愿意跟我在一起么?”

  “你不觉得你这辈子因为我,活的很累么。”

  “不累,还很有意思,很有奔头,因为有光塔,你就是我的光塔,商船远航时很容易迷失方向,于是只能在海上茫然的漂着,后来为了不迷失方向,我们路过一些露出海面的礁盘时,会在礁盘上用石头堆摞起高高的石塔,石塔上固定一盏长明灯,昼则看旗,夜则看灯,你在,我就不会迷路,你就是我的来路和去处,若有来生,我还想找到你,找到我的来路和去处,不然我会迷路,所以我得先问问你,免得到时候找不到你。”

  花暮雨抿着嘴挤出微笑,泪珠溢出眼角,叶秋风给她将泪水擦拭掉,有些懊恼地又说道:

  “十年,是不是要少了,应该多要几年的。”

  花暮雨摇摇头:“你太累了,不想让你再累了。”

  “可是,不想让你跟我一起走,又不舍得留下你一个人,怕那三个小东西照顾不好你。”

  “我才不留下呢,我要跟你一起走。”花暮雨钻进她怀里,紧紧抱住她。

  叶秋风纠结于此,不忍心她走在自己后头,也不忍心带她一起走。

  “说嘛,来生,你要生在怎样的人家?”叶秋风揽紧她,珍惜地感受着她的气息,她的体温。

  “来生,像玉祯那样,生在富贵人家,有你这样的阿父惯着她,天天败家,家产也败不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去哪就去哪。”

  叶秋风嗤嗤的笑:“好啊,那我就做你的童仆,供你使唤,顺便帮你败家。”

  “你怎么这么卑微,就没想过压我一头?”

  “我挺喜欢被你压着的,抬手就能摸到你的后脑勺,揉按你的颈窝,然后你的呼吸热乎乎的,扑在我脖子上,你舒服我也舒服,嘿嘿。”

  闻声,花暮雨翻身压在她身上,鼻梁贴在她脖子上,唇瓣稍微蠕起就能亲到她的脖子,张嘴就能拿她脖子磨牙。

  每每拿叶秋风脖子磨牙,她都会酥痒地耸肩,一耸肩,就更贴紧她脖子,两人的身子如融合了般紧贴,不分你我,融为一体。

  “哄你睡觉,一觉起来,就是来生了,”叶秋风安详地微笑着:

  “花暮雨,我爱你,来生见。”

  “叶秋风,一定要来找我,我怕没有你的生活,还是会痛。”

  “我爱你。”

  ……

  已七十多岁的叶琛,清晨起床后,如故般在园子里,给兰花浇水,兰花是发妻李瑞绣生前最爱的花。

  老人的目之所及,皆是回忆,看着花,更是在看过往。

  昨日来府上的那三位绯袍官吏,大清早的又来了。

  跟着三人前往叶秋风的寝房,敲门许久都没有动静,破门后才瞧见——

  花暮雨侧枕在叶秋风肩膀上,两人穿着十年前大婚时的冕服,都已去了。

  花暮雨走的时候很安详,就像平常一样,困了,就在叶秋风怀里睡着了。

  叶秋风不舍得让她感受死亡的痛苦,在她睡着后,用准备已久的止痛和麻痹用的曼陀罗草配制的蒙汗药,大剂量吸入,曼陀罗草大剂量使用时有剧毒,会麻痹呼吸,直至呼吸停止。

  而叶秋风喝完了那坛御赐的祝岁酒,以免不喝又是大不敬,祸及子嗣。

  叶琛没有崩溃扑过去,只是眼泪仍不受控的簇簇坠落。

  难受和痛苦是难免的。

  到老了,还是我这个七十多岁的白发人送你,不过你们也活够了。

  想起叶秋风幼时总说,做他叶琛的子嗣太累,要重新投胎。

  秋风啊,这辈子做我儿,确实太累了,光是活着都要拼命去争取。

  儿啊,来世别做我叶琛的子嗣了,做个平凡的幸福人儿。

  ……

  头蓬河的秋风庙里,来上香的人络绎不绝。

  几粒光斑忽而有了意识,能瞧见时间的长河在快速流逝。

  瞧见香炉里刚点燃的香,眨眼间燃尽。

  瞧见眨眼的功夫里,庙外的昼夜快速交替,树从幼苗快速参天,又被伐倒,继而周而复始。

  瞧见黄尘被奔腾而过的千军万马掀起,庙快速破败坍塌,然后很久很久,周围都没有人影出现,头蓬河干涸了很久,直到周围快速拔地而起一柱柱参天高的“石头”,头蓬河才迎来很多人影快速挖凿河道,然后水流充盈入河道。

  时间的流逝忽然慢了下来,十几个脑袋上扣着黄且光滑之物的人,拎着类似农具的东西,站在光斑附近,并四处张望,似在寻找什么。

  光斑懵懵的看着眼前,像有感知意识,却无主观意识,直到眼前,忽然很近地贴过来一张好看但稚嫩的脸,明明看不见光斑,却朝着光斑展露着灿烂的微笑。

  “暮雨?”

  主观意识苏醒的刹那,光斑眼前一黑,“暮雨”二字也变成“哇”的大哭声。

  “恭喜夫人喜得贵女!嚯,八斤重呢,了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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