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抢了就跑13

  厌西楼就不一样了,他回答得相当理直气壮:“我不知道!我又没有见过!”

  鹿雁:“哇,恩人说得好有道理!”

  话语之中不乏崇拜。

  富贵:“……”

  咱能不能不要这么区别对待?!

  鹿雁想了想,她住的房子底下也曾有一只做过魔王的魔,但凡妖魔之王,首先,长得就和普通的妖和魔不一样,要么,特别好看,要么,特别特别丑。

  其次,妖魔的眼睛多数异于常人,这僵尸王的眼睛肯定也不一样。

  第三,僵尸王肯定不是混在僵尸群里普普通通的一只,既然是在暗处指挥的,那肯定有老巢的,就和魔王妖王一样。

  鹿雁此时已经站在智商高地,她全然不知,只认真沉吟道:“恩人带着我在屋顶上到处跑,记得注意看那些僵尸群里有没有长得特别丑或者特别好看的僵尸,然后注意他们的眼睛有没有和大部分僵尸不一样,也要观察一下有没有一个地方的僵尸没有到处跑,反而守在那里的。”

  她条理清晰,声音清脆又娇憨。

  厌西楼情不自禁被镇住了,他忍不住又多看了一眼小器灵,一下抱着她,然后开始在屋顶上跳跃。

  这村子非常大,看得出来以前富得流油,所以才能建得这么大,快赶得上一个小镇了。

  厌西楼心想,挖人参竟然那么赚钱吗,那等他们离开这镇子,要去附近山上挖点人参卖。

  要是挖到什么千年人参,万年人参的,那不就发财了?!

  早知道离开青璃山前找人先挖个几麻袋的人参!

  鹿雁犹豫了一下,在心里问富贵:“你能不能把你说的什么原书内容全部告诉我?”

  所有的东西,都在书里可以找到,那就不用每次富贵再告诉自己了,毕竟,富贵不太聪明,她可不能这么不聪明,她要变得更更更聪明点才行。

  富贵真的觉得它的第一个主人很不简单,短短还不到一天,智商蹭蹭蹭往上长,至少比那只八尾天狐智慧一百倍,第一次寄主就遇到这样智慧的主人,真的让它内心感动。

  “好!”

  所以内心感动的富将原书内容全部灌输给鹿雁,“不过有些内容书中并未详细描写。”

  这一下子,鹿雁知道了许多小秘密,比如澹青枫最怕鸡,比如灵心的二师兄萧焕云和灵心还偷过情,书中还详细描述了具体过程。

  鹿雁单纯空白的人生一下子被各种消息填充满了,她的三观在这瞬间也被刷新了。

  鹿雁发表幸福的感慨:“富贵,我学到了好多东西啊!”

  富贵沉默了,富贵忽然想起了书里有少儿不宜的东西,但只要他假装不知道就好了!

  鹿雁幸福地吸收新知识的时间里,厌西楼吭哧吭哧抱着她在屋顶上到处乱蹿,这些僵尸都长一个样,灰眼,行动僵硬,都很丑,就没一个好看的,当然,也没丑得让人眼前一亮的。

  “咦?”

  厌西楼忽然发出疑惑的声音。

  正在努力学习变聪明的鹿雁立刻就问:“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重要发现?”

  厌西楼:“那边有间屋子,屋子外有两只僵尸在那站岗。”

  鹿雁立刻就说,“那我们偷偷去那间屋子里看看,”

  不管是主动还是被迫,反正厌西楼是很听鹿雁话的,他抱着她轻盈无声地跳进了院子里,一进去,他就打了个哆嗦——

  这屋子里,到处都是血,还有碎肉残骸,连人的脑髓都在地上流淌着。

  ‘叮铃铃,叮铃铃——’

  屋子里传来一阵铃铛的声音。

  鹿雁觉得十分好听清脆,对于她来说,也是新奇的,她忍不住凝神听着。

  但这铃铛的声音对于厌西楼来说就有点不怎么好听了——

  屋子里有一只僵尸步履僵硬缓慢地一步一步拖着身体走出来,阴暗的屋子里,他的身影由下而上,慢慢清晰。

  这僵尸身高八尺,浑身沾满了血,衣服已然看不出原来的颜色,随着他走出来,他的上半身也显露出来,在他的脖子里竟然挂着一颗人脑袋。

  是一颗女人的头颅,由耳朵里穿过绳子悬挂,这女人闭着眼,即便已经面目青白染血,但依稀可见往日的貌美。

  她的头发上插了一根簪子,簪子上挂着一只银铃铛,那‘叮铃铃,叮铃铃’的声音就是随着僵尸走动传过来的。

  而这僵尸……面容消瘦发青,眉眼却生得清隽,只是此时嘴唇发乌,双眼通红无神,头发沾着干涸的血迹,他的那两颗獠牙露在外面,血红血红的,可怖异常。

  厌西楼:这就是僵尸王了,确实那双红眼和獠牙丑得别致。

  他盯着那颗人头上的发簪,铃铛,发簪,八成就是了。

  糟糕!难道那颗脑袋是小器灵她娘的脑袋?

  应该不是吧,大定海神针不至于混那么惨,而且他也没感受到那脑袋像是小器灵身上散发出的神器威压的威压。

  但万一那真是小器灵她娘的脑袋怎么办?

  鹿雁一点不知道厌西楼心里的纠结,她贴在厌西楼的耳朵旁,小声问:“恩人,那个铃铛是发簪吗?”

  学了书里的东西,她知道铃铛就会发出‘叮铃铃’的声音。

  厌西楼也小声应了一声,“是。”

  他咬着牙准备干一场硬架了。

  鹿雁仿佛心有灵犀,立刻就说:“那我们抢了簪子就跑,我们打不过。”

  厌西楼:“……”

  这样多损他八尾天狐的面子啊!

  鹿雁补了一句:“如果不是恩人没有一把厉害的剑,那僵尸王早就被恩人砍掉脑袋了!”

  她语气很轻又极为认真,毫无马屁痕迹,令富贵忍不住佩服。

  厌西楼很吃这一套,他觉得她说得很对,都怪他没有一把好剑!

  他偏头也小声道:“等着!”

  鹿雁:“嗯嗯!”

  抢东西,向来只有一次机会,厌西楼轻盈地跳过去,化出一尾,远远地去勾那颗脑袋上的簪子。

  僵尸王反应很快,僵硬缓慢的身躯一下子像是活过来,敏锐地扭过头来,抬手就去抓簪子。

  簪子是没抓到,只抓到几根毛,硬生生拔了下来。

  厌西楼速度很快地收了尾巴,他抓着簪子就冲鹿雁跑回去,一把抓起她就跳出院子往外跑。

  身后,僵尸王的那双空洞无神的血眸像是烧出了火,显然,厌西楼这操作惹毛了他。

  他的动作不再僵硬,步履灵活,竟是跟着跳飞了出来,他并不看厌西楼,却盯着鹿雁的背影。

  僵尸王的嘴里忽然发出‘嗬嗬嗬’的声音,整个村子里的僵尸顿住身形,紧接着朝着他的方向狂奔而来。

  厌西楼在屋顶上狂奔,鹿雁被他扛在肩上,死死捂着怀里要掉出来的蜜糕。

  僵尸王张嘴,口中绿色的浊毒朝着两人喷来。

  厌西楼回头看了一眼,脸都绿了:“好大的口气!”

  鹿雁同时捂鼻:“好臭!恩人跑快点!”

  厌西楼跑得咬牙切齿,两条腿都快和陀螺一样了,他顺手将那根铃铛簪子塞到鹿雁手里。

  这僵尸王非要追个女人簪子干什么?!

  铃铛簪子一到鹿雁手里,刚才被鹿雁和厌西楼操作给搞得无语的富贵忽然就出声:“恭喜主人完成任务,获取兰霜线索:她离开人参村后,往北行了。同时任务完成的奖励可二选一,一,霜戮刀,二,唳血剑。”

  鹿雁想都没想,选了唳血剑。

  富贵以为鹿雁将来是想修剑,立刻与她说这把唳血剑的厉害之处:“奖励品都是特别适合主人修练的,这把唳血剑挥出去的剑招力量是有会心值的,这把剑的会心值是百分之九十九,就算是没有修为的人,挥出去的每一剑都力量超绝的会心一击,有了这把剑,这僵尸王虽然是个王,但还未长成,按照修士等级不过是筑基,不值一击……”

  结果鹿雁根本没仔细听,语气着急打断他:“你自然一点把剑丢前面的路上,最好正好让恩人捡到。”

  富贵:“……”

  鹿雁还催他:“快点呀,没看到僵尸王要追上来了吗?”

  她感觉那臭味越来越近了。

  富贵没办法,这是主人自己的选择,它非常敷衍地将剑丢了出来。

  好巧不巧,那剑刚好砸在厌西楼脑袋上,他反应也是快,反手就是握住。

  鹿雁:“哇!刚刚好像天上掉了什么东西到恩人手里!恩人真的好厉害啊!”

  厌西楼愣了一下,看着掌心的剑通体红得发黑,剑柄上还镶嵌了一颗红色血灵石,剑刃锋利无比,微微转动剑柄都能看出剑刃的刃光。

  “天降绝世宝剑啊!”

  比他原先那把由青璃山的老家伙们打的剑好上一万倍!

  他果然是天选之人……之天狐,天降好剑竟然就砸他头上了!

  好剑在手,还跑什么?

  他这就把那像是吃了万年老屎的僵尸王砍了!

  鹿雁嗯嗯两声,道:“有宝剑在手,没什么恩人打不过的!”

  厌西楼停下脚步,转身,抬手就是一剑挥出去。

  那一剑,周围无风自动,锋锐的剑光照亮这灰蒙蒙的天空。

  鹿雁屏住呼吸。

  厌西楼感觉到了宝剑超绝的力量——这一把妥了。

  僵尸王飞跃而来,正好脑门对上这一剑。

  ‘铿——!’得一声,剑身晃荡,僵尸王额前碎发掉下来三根。

  鹿雁看不见,嘴先夸了:“哇!”

  厌西楼:“……”

  富贵立刻撇清责任:“……竟然只掉了僵尸王三根头发!这是百分之一的不会心一击,”

  僵尸王血红的眸子里露出嘲讽,看着厌西楼的眼神仿佛在说‘你真的好菜!’。

  厌西楼:“……”

  鹿雁察觉到了厌西楼沉默郁闷的心情,想了想,贴心安慰他:“这一次恩人对付的可是僵尸王,而且剑都没有像上次一样断掉,真的好厉害的!”

  厌西楼想想小器灵说的有点点道理,重新挺起胸膛。

  僵尸王眼神嘲讽完,根本毫无畏惧地伸爪去抓鹿雁。

  鹿雁看不到现在的情况,但能感觉到危险,情急之下抓过厌西楼手里的剑,往前用力一劈。

  瞬间,狂风四起,一道风刃劈去,僵尸王坚硬的半边脑袋直接被削了。

  富贵忍不住赞叹:“漂亮!超绝爆会心一击啊主人!”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有了对比 ,伤害就成倍。

  厌西楼在风中彻底自闭。

  毁灭吧,再也不要用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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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抢了就跑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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