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黑色魅力266

  也是在去年年关的时候,罗阳花费了大量的时间补过这个世界影视作品。

  所以他大概的也是了解到,眼前这个世界现存大多数以犯罪、破案为主题的电影,凡是能给人以深刻印象的,除了极致的血腥镜头,差不多都是从挖掘人物内心入手,也就是一种对人性的挖掘或对某种现象级品性的反映。

  话说回来,相比较警匪类的电影,犯罪电影更加注重的是对案件本身侦破过程所带来的悬疑感和故事张力,以及主角对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众和平生活的恶势力的抗争,同时又是个人冒险心理或安全感需求的暴露。

  所以说,犯罪电影吸引人的更是一种“黑色魅力”。

  人类总是下意识的对一些神秘的东西产生好奇的情绪,而对于人类自身来说,那些生活中完全接触不到,或者说只能在报纸网络上看到的一些东西,就那么切实的具有“神秘”的色彩。

  就像是明明很是胆小的人,嘴上说着不敢去看那些恐怖电影,但是心里或多或少还是有那么些好奇的,甚至比胆子大的人更具有好奇心,这就是超出自身认知中的‘未知事件’所存在的吸引力。

  而对于那种似乎离生活很远的残忍劣性犯罪事件,必然会引起一部分人的好奇,或者说是一种猎奇心理。

  在这样的前提下,犯罪电影与传统警匪片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基于现实基础上,对情节进行夸张而不夸大的处理,从而吸引观众的目光和注意。

  于是,这样的电影,故事张力、角色人格魅力以及对现实社会阴暗面的写照成为最吸引观众的地方。

  写实的犯罪事件、质感强烈的犯罪场景、黑色的悲剧宿命,构成了犯罪电影独特的魅力,它不避讳暴力,用鲜血渲染的镜头、用最直观的方式让你感受到世界的残酷和人性的罪恶。

  那仿佛是我们在当前的世界中永远看不到的一幕。

  好与坏、善与恶、犯罪与救赎往往在一念之间的摇摆。

  就像是光与暗之间的徘徊。

  有光明的地方就有黑暗,因为即便阳光再明媚,也总有照不到的地方,而也只有黑暗才能完美的衬托阳光的明媚,就像是黑暗的地方会有光明出现,因为没有光明就无法衬托黑暗的深邃。

  所以,作为犯罪电影的《结束》,讲述的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一起连环凶杀案掀起城市狂欢与躁动的故事时,展现了犯罪影片中的罪恶和阴暗,揭开了一场鲜血淋漓且颇具现实性的大戏,它将思考对准了一个精神病患者眼中的人性丑态,是一场把城市大众裹挟其中的暴力与狂欢。

  当无辜者不再无辜,所有的一切都将陷入什么样的情境?

  看过电影《七宗罪》的人都知道,这所谓的七宗罪分别是暴食、贪婪、懒惰、色欲、傲慢、嫉妒、暴怒,其中的每一宗罪行的背后都是一个惨死的冤魂,凶手将每一项犯罪都极具仪式感的呈现了出来,他用自己的信仰杀死他认为该接受上帝审判的罪人。

  而在《结束》的开篇,接连发生的三起凶杀案,亦颇有精心设计的意味,所不同的是,《七宗罪》背后的着力点在于唏嘘社会人情的冷漠,而《结束》勾连出的则是人性的扭曲和精神的暴动。

  因猥亵学生而导致学生反抗坠楼身亡的无良校内安保人员、因多嘴多舌而导致同事自杀的大公司职员、因长期家庭暴力而制造惨剧的父亲……

  电影前半部分的三起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案件受害者生前的行为,都是悖于伦理道德的行为,并且这些人都因为个人的行为而逃脱了法律的制裁,所以警察抓不了他们,法律也无法对他们进行约束。

  这些都是所谓的“盲区”。

  举个例子,当你打开微博,浏览着一条条热点新闻,江歌案、三色案、各种碰瓷等‘案件’,还有诸如上述那些‘事件’,甚至排队加塞、广场舞占场地、公交车上让座与否等等‘小事’,都能上了热搜。

  这些都是起源于那些在游走于光明与黑暗边缘的行尸走肉,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些负面新闻之所以能上热搜,并不是负面新闻很多,而是大众在接受信息的过程中有筛选型,是带着情绪看这些新闻。

  因为大众对这类人物的恨由来已久,而且对于这些负面事件中的情绪,也是高度一致的:都是站在弱势群体的一方。

  一方面,如同电影中第四起案件之中义愤填膺的网民一般,对这些‘道德上的罪人’加以谴责,另一方面,一双看不见的手,正在以‘正义’为名,挑战着整座城市的底线。

  当有一天大众发现,他们口中的虚拟正义被一个叫做‘秩序守护者’的人实体化之后,人们心底深藏已久的暴力因子被统统激活,释放出令人胆寒的可怕力量。

  因为在大众心中,这个自诩‘秩序守护者’的连环杀人犯,做了普通人敢想而不敢为的事情,比起将他绳之以法,被他杀死的人才是不折不扣死有余辜。

  警察拿他没有办法,一是找不到证据,二是因为舆论的英雄,他已经成为大众口中的‘黑暗骑士’。

  正邪之辩在失去了衡量的标尺,凶手已经不再那个隐藏在黑暗中、与警察玩着猫鼠游戏的某个人,他可以光明正大的站出来,因为在他背后,后者无数隐藏在显示器背后的支持者——‘键盘侠’。

  正如第四起‘老人碰瓷案’中为碰瓷者辩护的律师何旭。

  他被摆到大众的面前,网络上众人的投票决定他的生死,而‘秩序守护者’也在这里给警察出了一道天大的难题,每个鼠标的动作,都是充满戾气的帮凶,每个显示器的背后都是目露凶光的同谋。

  这就是矛盾。

  所谓法不责众,更何况这些人也并没有真正的触犯到当下的法律,所以,也就更加的肆无忌惮。

  而位于这样一次暴乱中心的戚远又是一个怎样的角色呢?

  罗阳在笔记本上给自己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戚远,二十二岁,一个即将面临毕业的大四学生,容貌俊朗,成绩优异,性格稳重。

  五岁的时候见证了奶奶的死亡,七岁的时候目睹了姐姐的死亡,同年母亲自杀离世,于是接下来的数十年里,戚远都同酗酒的父亲待在一起。

  在二十二岁那年的中秋团圆之日,他放假回家,然后于自家客厅中亲眼看到了被残忍分尸的父亲,并自己拿起手机报警立案。

  如果忽视他就是幕后连环杀人犯的身份,且还是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连环杀人犯身份,那么这样一份摆在明面上的资历,无疑代表了他悲惨的人生和命运的多舛。

  似乎在三起案件并案之前,谁都没有想到那个大晚上抱着双腿在自家门口痛哭的大男孩会是坏人,谁也没有想到事情最后竟然会一步步的滑向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

  第三起案件发生之后的戚远看上去多么的令人心疼,那么并案之后发现确切端倪之时,戚远这个人的复杂就有多么的令人毛骨悚然。

  而他的失控,更是对现实规则的一种强力挑战。

  在徐克的《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中,任我行曾经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人就是江湖。

  一个横行江湖世界、谁也不服的狂傲任我行能够说出这样的话,证明这位一生只佩服‘三个半人’的自大狂,仍然不得不遵从江湖世界的秩序。

  秩序,在任何的地方都存在着,即使是实力为尊的江湖,仍旧是讲秩序的世界,而武侠小说中的江湖,就好比如今的社会。

  在道德和法律之间的灰色地带,凶手戚远以‘秩序守护者’的身份自居,渴望成为惩恶扬善的大侠,而正义的主角顾维利却是一副胡子拉碴的脸,不修边幅的衣服,一副中年大叔模样,颇具烟火气息。

  乱世天教重侠游,忍甘枯槁老荒丘。

  凶手戚远若真的置身于江湖,就像大多武侠小说所述那般,其与顾维利等一干围绕柴米油盐打转之人本不会有过多交集。

  可惜,江湖有江湖的规矩,庙堂有庙堂的法则,现代社会毕竟不是小说中的江湖。

  规矩没错,法则也没错,错误本身在于身份界定的错乱,我们不能在武侠片中讲王法,在刀光剑影的江湖里遏制杀人,当然也不能在现实生活中,以大侠的身份自居,快意恩仇,用暴力替代法律。

  《结束》,这样的故事发生的这座城市,它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好,也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糟。

  脚踏现实大地的土壤,一边费劲心机地抹消掉留在案发现场的一切罪证,一边却要努力地生活在江湖的虚幻中,这是戚远最大的悲剧。

  以暴制暴、法外制裁是戚远行凶的主因,他的行为凌驾于法律之上,会让罪犯变成为审判罪恶的法官。

  他用暴力的方式,点燃了整座城市的戾气。

  同时他自身的暴戾,也被这个世界所彻底点燃,于是紧接而来的,必然是一发而不可收拾的沉沦和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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