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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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夜梦回,叶瑾曾经认真思考,自己究竟是如何走到今天这个境地的。

  而她苦思冥想,最后只得出两个结论。

  运气不好。

  她是傻.逼。

  叶瑾这一世的开局委实算不上好。

  原身父亲是个手艺很好的木匠,母亲会做点刺绣,生活原本也算平安富足。不料某年刚开春,邻居鞑靼突然打了过来,一家老少被杀个精光,只有原身因为被母亲藏在了地窖而逃过一劫。

  家破人亡,订了亲的未婚夫也被鞑靼开膛破肚,十四岁的少女哭着从灶灰里掏出家里唯一剩下的一个银角子,走了两天一夜,去投奔另一个县的舅舅。

  好不容易坚持到了最后一位亲人的面前,原以为日子终于又能过下去了,不料绷紧的弦骤然一松,少女倒了下去。

  再次睁开眼,便成了叶瑾。

  银角子被拿去买了药,家中一贫如洗的舅舅对着她叹气。

  生火、做饭、打草、喂鸡……每一个生活技能都必须去认真学习,叶瑾看着自己手上的茧子,只想叹一声:劝人学法,千刀万剐。

  早知道会穿越到古代种田,她应该去读农大的!而不是去学那劳什子法律,待在豆大的事务所里,整天接待离婚官司,围观夫妻撕逼!

  闲暇之余,叶瑾倒也看过几本穿越小说,里面的女主或跨越阶级和王公贵族来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或用超前的智慧干出一番可圈可点的事业,可真轮到她头上,才发现,太难了。

  做肥皂?烧玻璃?开超市?不好意思,她先是病得从床上爬都爬不起来,好不容易能爬起来了,舅母的脸色已经变得不好看,寄人篱下,她只能先咬牙投入古代农村的日常劳作中,等忙活一天终于能睡觉了,她躺在气味难言的被子里一合计——好家伙,她没钱。

  先把现在的情况都摸索清楚,再寻机会想办法,看能不能挣到一笔启动资金吧。

  那时候,叶瑾想得还是挺美好的,反正日子已经不能更糟了,谁想到,老天却告诉她,可以。

  没等她适应古代的新生活,旱灾来了。

  整个春天滴雨未下后,隔壁男人领着妻子出了趟门,然后独自一人回了家。

  叶瑾听到舅母说,他是去典妻了。

  有那大户人家的太太生不出孩子,便会花钱去租生过儿子的女人,借她的肚皮生孩子,等租期一到,再把她还给她的丈夫。

  如此荒谬的事,舅母的语气却非常平静:“已算有良心了,要是卖给人牙子,再想回来,可就难了。”

  “是啊,要是再不下雨,这日子可怎么过呦。”

  然而,直到盛夏的日头炙烤大地,依然没有下雨。

  隔壁男人卖掉他小儿子的当天晚上,叶瑾半夜被饿醒,听到舅母和舅舅小声说话。

  有个五十六岁的地主看上了叶瑾,愿意出五斗米,纳她做自己的第九房小妾。

  舅舅说不行。

  舅母又说,隔壁村有个四十岁的鳏夫,愿意出三斗米,娶叶瑾做续弦。

  “这年景,要不是看瑾娘长得俏,哪会有人愿意出到这个礼,她眼看着也要十六了,总要嫁人的,再说那鳏夫有屋有地,以瑾娘的条件,便是平时,配她也使得。”

  这一次,舅舅犹豫了。

  十六……什么快要十六,她这身体才十四周岁啊!

  这时代哪里仅仅是落后,它分明吃人。

  在听到这段对话的第二天,叶瑾认真打扫了仅剩下一只鸡的笼子,做了饭,然后在日头高照之前,用炉灰抹花了自己的脸,换了身男子打扮,独自离开了。

  就算被山里的野狼吃了,也总比被卖给能做自己父亲的男人,从此生孩子生到绝经强。

  既然原身可以一个人来寻亲,那她也可以一个人走出去。

  那时的叶瑾想着,日子总不能更糟了吧,然而老天再次告诉她,依然可以。

  她在前往县城的路上,遇到了流氓。

  当被不由分说按倒在地上时,荡起的尘土迷了叶瑾的眼睛。

  有那么一刻,叶瑾已经摸到了藏在后腰上磨得锋利的石片,她想着贼老天真是不做人,那她便也不要做人好了,结果一声呼喝将她从困境中救了出来。

  流氓胆子小得很,被人一喊便撒腿跑了,叶瑾将被扯开的衣领拉好,抬起头,只见一个清秀文气的少年正站在不远处,涨红了脸无措看着她。

  这便是叶瑾和陆文珏的初遇。

  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叶瑾想得很好,既然能对着妇孺伸出援手,可见此人人品可以,尤其他在听闻她的经历后,依然顶住了母亲的压力,坚持将叶瑾娶过门。

  事实证明,陆文珏的确很好,他性格温和,文雅守礼,虽然读书读得有点呆,但年纪轻轻已中了秀才,算得上前程似锦。

  她一度觉得自己否极泰来了。

  然而,叶瑾却忽略了一点,家境尚可的陆文珏,究竟为何会执意娶她这个连嫁妆都没有的“农村孤女”?

  盖因他自觉见了她小半边裸出的肩膀,应该负责。

  所以婚后第三年,当他被一个卖身葬父的少女脱光了碰瓷时,也会瞒着叶瑾,将那少女偷偷养了起来。

  太可笑了,对不对。

  要不是那位肚子都大了,为了进门心急使了手段教叶瑾知道,她还傻兮兮被蒙在鼓里呢。

  这一巴掌够重,打得叶瑾眼冒金星,也终于让她清醒了。

  当局者迷,她被这个吃人的世界吓破了胆,被不知不觉驯化了,竟然想靠嫁人来救自己。

  穿越四年,她像个土生土长的女子一样学着侍奉婆母,缝衣织布,并且还计划今年就算好排卵期,生个孩子。

  天呐!上面这个令人无语透顶的不明物,真的是她自己吗?

  理智回来的叶瑾只想说,她是傻.逼。

  好在,一切都还不算晚。

  昏黄黯淡的烛光下,叶瑾将手中布衣的线头细细拆开,然后将今天从牙子那里拿到的路引装入特意留出的夹层里封口。

  在大虞朝,女子想要和离必须征得夫家的同意,并且退回所有聘礼。

  聘礼的钱她如今倒是出得起,但以陆文珏优柔寡断多情守旧的性子,想要他同意和离,怕是磨到外面那位把孩子生下来,都不一定能成。

  至于休书,先不提陆文珏,只说高氏,就不可能答应——叶瑾的舅舅在她成亲的第二年便病逝了,舅母也已带着女儿改嫁,大虞朝“七出三不去”中有一条便是无娘家可归的女子夫家不可休弃,陆文珏转过年便要参加乡试,高氏绝对不会容许有任何影响到儿子前程的可能。

  所以,叶瑾眼前只剩下一条路。

  她要找机会离开。

  她必须走,再待在这里,她也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模样。

  目前来看,一切都算顺利,现下路引也已拿到,她还需要……

  “你还需要一张新户贴,否则便是离开,也无法在外安置。”

  身后传来富有质感的熟悉男声,叶瑾正在收尾的动作一顿,听到那人说:“我可为你寻来。”

  捏着针线的指尖只停了一瞬,然后稳稳地将最后两针缝好。

  叶瑾放下手中衣裳,回头看向正坐在床榻外侧的男子,道:“条件。”

  窗外风雪骤然静默,对面男子动作轻缓地半靠在了床旁,随着移动,那张引人注目的脸上突然多出了小片遮住右眼的阴影。

  有那么一刻,叶瑾突然隐约感觉到了一种森冷的危险气息,仿佛有无形刀锋贴着她的咽喉轻盈划过,可没等她细想,便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像是一抹稍纵即逝的幻觉。

  而仔细看去,眼前的男子分明依然是一副清贵出尘的模样。

  他道:“为我送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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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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