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番外:蠢萌爹的爱情101

  挽瑕山庄是江湖第一大庄,庄主陆凌一直是道上泰山北斗一样的人物,却娶了一位书香世家的夫人。

  陆凌一生爱武成痴,却因为这位夫人生出了舞文弄墨的雅兴。

  只可惜妻子早亡,生下来个女儿又是个随了他性子的。三岁上房,五岁揭瓦,十二岁的时候便将一把九环大刀舞的虎虎生风。

  陆雁回长了张好样貌,杏眼柳眉,眉宇间三分英气七分颜色,偏生痞里痞气的。

  对此,陆凌一度觉得十分头疼,终日愁眉不展的担心她嫁不出去。

  养到十七岁的时候,他实在无奈,巴巴拉了自己的徒弟过来泪流满面的说。

  “你们谁愿意娶雁回,将来我便将庄主之位传给他。”

  哪里知晓,那些平日意气风发的侠士,一个个吓的面白如纸。

  “师父,小师妹人品相貌皆是人中龙凤,徒儿只怕配不上她,您还是另找他人吧。”

  “是啊师父,小师妹真的不愁嫁的,您还是问过她的意思再定吧。”

  自古英雄配美人,但陆雁回这美人却是长着逆鳞的。还记得开始时,也有几个不怕死的向她表白,话还没说完呢就被吊在树上整整一夜。

  挽瑕山庄事物繁忙,陆凌疏于管教,再加上娘亲早逝,在男人堆里长大的陆雁回性格难免乖张。

  老庄主被逼的无法,亲手拎着陆雁回的脖子厉声斥责道。

  “你现下就给老子下山,自己去寻夫家去,若是十八岁之前还不能将自己嫁出去,你就不用回来了。”

  可怜陆姑娘云里雾里的被赶出来,包裹里只揣了十两银子。

  仗剑一笑闯江湖,陆雁回对此还是十分向往的。奈何囊中羞涩,啃了几天草叶子之后终于咽不下去了。

  沈括就是那个时候手持一把折扇翩然出现的。

  据陆庄主事后回忆,他那时的身姿当真倜傥如仙,姿态儒雅,带着旁人没有的闪亮光圈。

  在她当时的认知中,无疑就写着“财神爷”三个大字。

  “喂,小书生,你过来。”

  她翘着脚咬着半片叶子,笑眯眯的冲他招手。

  彼时的沈括刚中了进士,算是衣锦还乡。途经挽瑕山,突然看见这么一个漂亮女子对自己招手,眼神迷蒙了半晌。

  “姑娘唤我何事?”

  他是读书人,见过的姑娘也只是家中一些表亲。举手投足之间无不娇羞内敛,如这般堂而皇之斜倚在路旁大石之上的,绝无仅有。

  陆雁回看得有趣,笑眯眯的走进几步。

  “都说读书人老实,我如今落难了,想请你帮忙资助一二,你不会拒绝吧?”

  沈括被她那一双美目盯的不自在,本就文弱的脸上爬上一抹红晕。

  ”姑娘,想在下如何资助。“

  她笑着伸出小手捻了捻。

  ”先借点银子花花吧。“

  那是沈括同陆雁回的初见,刚刚金榜得志的少年人第一次遇见那样张扬的女子,只一眼,便深深望进了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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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番外:蠢萌爹的爱情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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