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碗我要带走

  “宁初一”看着程元,程元亦是半分不肯松懈的看着她。

  “县主当真是细心。”

  良久,宁初一突然笑了,略有些柔媚的眉眼,多了几分意味深长。

  “不过...下官好歹也是个男人,县主当着连大人的面这样盯着下官,怕是有些不妥吧?”

  话是这般说的,却是倏的站起了身,胸前的帕子也随着他的动作滑落水中。

  他的肤色于男人而言,确实太过白皙了,骨骼略微瘦弱,但是那精壮的臂膀,平坦而紧实的胸肌无不昭然若揭着一个事实。

  那就是,面前的这个人,分明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男人!!!

  他擦着身上的水珠,踱到程元近前,勾出一抹微笑。

  “做什么这样看着我...嗯?”

  那个“嗯”字的尾音,带着耐人寻味的百转千回,像是猫儿的爪子,似温顺又似尖锐的抓挠在程元的心头,竟让她瞬间红了脸,张狂的甚至有些放肆。

  程元怔楞在当场,眼睁睁的看着那张分明熟悉的脸,便做另一幅模样。

  她似乎能够明白,冬官为什么会烧纸了。

  宁初一倒是很满意自己的杰作,抬手披了件长衫认真打好扣结。

  再一抬头间,又恢复了往日宁初二那副呆滞到死板的样子。

  “县主还不出去吗?”

  县主要出去,因为县主觉得自己一定是见鬼了。

  程元一步步的后退,想给自己找补一个台阶下,却尴尬的不知怎么捡起这张脸皮。她揪着手里的帕子,干涩的说了句:“本宫这就出去。”

  言罢提起裙摆,灰头土脸的跑走了。

  不久之后,汤阁里的水,当真又重新换过了一遍。

  明眼人都知道,这是程元给自己硬贴的一张面皮。

  宁大公子倒是不介意再洗上一次,一面惬意的泡在池水中,一面对一旁拿着书本消磨时间的连十九说。

  “你就是这么伺候我的?”

  他可是自从接到他的飞鸽传书便马不停蹄的赶回了上京,跑死的马儿不给赔便算了,连顿饱饭都没吃上就住进了将军府的大牢。

  坑人也不是这个做派的。

  你道连十九那日在牢房之举只单纯的是在敲山震虎,卖庞炎人情?

  他能舍得宁初二呆在牢里才怪。

  将军府的大牢是什么?再不起眼那也是重兵把守的地界。

  那日不闹成那般,如何能趁乱将宁初一塞到牢里换了初二出来。

  再到庞炎赶到的时候,初二早已换做户部禁卫的衣服隐在了人群之中。

  清一色的鸦青软甲,不仔细分辨,哪里会注意到这偷梁换栋。

  再者,那大牢被砸成那样,庞炎还会有心思再顾其他么。

  宁初一吃了几天牢饭,浑身上下都觉得自己个儿受了委屈。程元一走,那不着调的惫懒样子更是尽显。

  “给爷们儿搓搓背。”

  没见过哪个大舅哥被妹夫逼着受这个窝囊气的。

  连十九却是连头也没抬,慢条斯理的说。

  “洗完了就出来,仔细把皮泡皱了。”

  这世上他除了给他们家宁初二装孙子,在旁人面前都是爷。别说你是舅哥,就是舅老爷连爷也照常不买账。

  ☆、第七十三章 碗我要带走

  宁大公子从鼻子里冷哼一声,拿过冬官带来的桂花茶饮了一口。

  味道清香,带着些甜。并不喜欢,就又放下了。

  “人家要喝你手里那盏。”

  那一双柔顺的杏眼又变作娇憨,俨然就是活生生的另一个宁初二。

  这换来换去的戏码,普天之下的双胞胎,估计也只宁大公子热衷于此道了。

  连十九闻言却是放下了手里的书,一步步走到水池边,单手托起他的下巴。

  “如果你再用我老婆的脸说这么恶心的话,我就让他们一日三餐只送胡萝卜。”

  蛇打七寸,要说宁初一喜好有多怪异,胡萝卜一事真值得大书特书。

  若说咱们寻常人,不喜欢吃的东西不吃就是了。但这位爷,自己不吃还不准旁人吃。最变本加厉的,是不准自家的兔子吃。

  那个东西是他七岁讨狗嫌的年纪从河边捡回来的,正经宝贝的不得了,还巴巴的冠上自己的姓氏,给丫起名叫宁蹦蹦。亲自给顺毛,喂食,采青菜,就是喂吃胡萝卜。

  可怜那东西从小到大,胖是正经挺胖,却是从来没有见过胡萝卜。犹记得蹦蹦八岁那年,宁大公子抱着他去会兔友,险些就被冲到兔子堆里猛啃胡萝卜的蹦蹦活活气死。

  这场面就像什么呢?

  旁人家的孩子都锦衣玉食,自家的孩子粗茶淡饭。突然沾上点荤腥,便觉得过往都如烟云,只恨不能随了有胡萝卜的主子就这么去了。

  旁的兔友待要送几根萝卜给蹦蹦,都被宁大爷黑着脸甚不给面的拒绝了。

  为此,宁初一也成了京城公子哥爱兔界最为人不齿的主子,宁蹦蹦也一连绝食了好些天。宁初一更是再没带蹦蹦出过门,也不许府里的人提任何有关胡萝卜的话题,真格任性到了极点。

  此时连十九这话一出,宁初一彻底没了玩笑的兴致,挺嫌弃的挥手打落他的手。

  “滚远些,真想不明白初二那个傻子到底看重你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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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碗我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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