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129

  一个不注意笑得太过火被食物呛到,我拍着胸口使劲咳嗽,他连忙把饮料递给我。

  确定我缓过气来,他才放心说道:“你都几岁了,吃东西的时候能不能安分点。”

  “怕什么,这不是有你嘛。”这句话理所当然地脱口而出,说完才惊觉自己好像暴露了些什么。

  陆肖倒没察觉我闪躲的眼神,把剩下的小吃都拨给我,“赶紧吃,吃完走人。”

  填饱肚子我们去了一家有名的书店。简约日式的loft,光是在这里静坐就感觉好禁欲。而且店里有许多原文书,陆肖很感兴趣。

  太久没有认真阅读,手指划过木质书架竟有些敬畏。这家书店和别家不同,不会把所谓鸡汤书籍摆在门口招揽。

  如今层出不穷一些号称教人坚强,取名时间证明一切之类性冷淡风的书,然后被放在入口显眼处。内容不无例外是就职或者感情经历加上心灵鸡汤凑篇而成。书名越是高贵冷艳,拿起的人越多。

  惊喜的是这里有多种版本的《浮生六记》,抽出一本随意翻阅,沈三白的文字将我带回过去。

  从渴望与人对月小酌,到梦境破碎堕入黑暗,如今心中对闲情生活的念想再次复燃,我花了整整七年。

  一切都是因为人,因为感情。

  陆肖就在书架的另一边,专注捧书的神情让我无法移开视线。

  他曾有过三个恋人,我也不止喜欢过初恋。不论是穿白衬衣的少年还是篮球场上挥洒汗水的男孩,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能给人安全感。

  我天生害怕孤独,却不得不假装自己喜欢一个人。因为我觉得寂寞是个贬义词,总会让人将其与空虚连同思考。

  以往我总很不屑地说人都是分不清依赖和喜欢,但我忘记了喜欢都是从依赖里生养出来的。

  但凡喜欢上某个人,都必有对他的念念不忘。

  他的好我都记在心里,却不敢怀疑他是不是也有同样的情感。熟练的收放自如,这份暧昧让我甜苦交加。

  走一步算一步吧。

  “你居然在看这么少女的书。”我走到陆肖身边惊讶地问道。

  他把书一合,放回书架,又拿起一本《Emma》,挑眉道:“男人不可以喜欢简·奥斯汀吗?”

  “可以可以,”我抽出他刚看的傲慢与偏见,书页上好像还残余他指尖的温度,“我也喜欢。”共同的喜好让我更心动。

  这是我们第一次谈论书籍,和同基友们交流游戏的感觉不一样,让我产生想要提升自己变得更好的念头。

  同时他的侃侃而谈使我对他的了解又增添不少,甚至有提及他年少时的经历,这都是我不曾参与的。

  关于他的过去,我感到遗憾又向往不已。

  最终我收获一堆原文书准备补习英语,陆肖则经我推荐选了几本乙一的小说。付账时我俩的购买力把前台小妹惊呆了,而他钱包里我们的合照把我给看呆了。

  不愧是我喜欢的男人,暧昧得恰到好处。

  然而买到好书的兴奋很快被大雨给浇灭,我们奔到某间唱片店的屋檐下躲雨。街上还有几个没有带伞而行步匆匆的路人,地上的水潭倒映出谁焦急的身影。脑中不禁出现言叶之庭里在磅礴大雨中相拥的雪野和秋月,身份的差距再大,他们也敢于面对感情。

  窗台滴落的雨滴轻敲在墙角青苔上,青春一般的嫩绿令我舍不得转移视线。

  “旺财,你是不是忘记了什么?”陆肖突然开口,无神地看着这场好像能分割世界的暴雨。

  我有些莫名,“忘记什么啊?”

  “我现在还对于你叫我老人家很生气。”他嘴上说生气,实际言语中笑意满满,“你都不打算哄哄我?”

  我:“……”

  以前怎么没发觉这个人如此幼稚?妈的,想骗我亲他就直说啊,还撩得这么低级。我要是上当我就是狗!

  汪汪汪汪汪!

  我默不作声地朝他勾了勾手指,示意他凑近点否则我够不着。他笑眯眯地弯下腰,把脸贴近我。

  我咕咚一声吞了吞喉咙,微微抬起下巴准备亲上去。

  然后在触及白皙的脸颊那刻,陆肖侧过了头。

  角度刚刚好。

  他的睫毛,他的嘴唇,他的笑容,关于他的一切都吸引着我。

  下雨的声音很有节奏地伴随心跳传入耳膜。

  这个没有任何交缠的亲吻只持续了数秒,于我而言却像在梦境里沉睡了数年。

  当我将要沉迷于唇部的温热而闭上眼,陆肖直起了身子。他勾着嘴角说了句“看来要下挺久的,进去逛逛吧”便转身走进店内。

  我抿了抿嘴唇,偷笑着跟上前。明明被套路的是我,反而比得逞的他还高兴。

  现今这样的实体唱片店不多了,竟然还有设备齐全的试听室。

  我们挤在狭小的隔间内随便选取了一张CD,共享着同一副耳机。

  钢琴伴奏加上深情的演唱,还有他身上让我沉醉的体香,这方天地里所有心情就如歌里唱得那样: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曾与你躲过雨的屋檐。

  以前我不明白这首歌为何那么受人追捧,原来是因为我不曾遇到一起躲雨的人。

  这番因雨而起的小插曲让我想起《爱在黎明破晓前》,男女主也是在这样的唱片店里相依相偎,和爱情玩捉迷藏。

  正想着电影里的片段寻找共同点,就听陆肖轻声说:“你有没有看过Before Sunrise?”

  他的声音像醇厚的酒让我沉迷,又像雨夜栀子花那般沁人。

  眼睛不自觉睁大,好像听见了心弦因默契而被扣动的声音。

  “看过,除了第三部。”今天我的笑容一直没有消失过,“其实我觉得故事停在黎明前就行了,重遇相爱什么的根本不现实。”

  陆肖开起了玩笑,“我还以为你会说很梦幻。”

  “是梦幻啊,相爱一夜然后九年后重遇再爱,最后结婚生子。也就只有在电影里才会出现。”

  “顺便跟你说个秘密,”我手指朝他勾了勾,待他把头凑近,继续说道,“刘言以前在台湾当交流生,交过一个男朋友。俩人初次见面谈了一整夜的风花雪月诗词歌赋就在一起了,跟这部电影一模一样。”

  他有些惊讶,“看不出来她才是有故事的人。”

  “她和我不一样,会因为一瞬间的火花就喜欢对方。而且不管这份感情持续多久,她都不会后悔。”

  “那你呢?”他这样问道,带着玩味的笑意。

  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想着是否应该用电影里“当我真正了解一个人之后,我就会爱上他”这句台词来解围。

  然而注视着他明亮的眼眸时,竟鬼使神差答道:“当我能从那个人的眼睛里看见星星的时候。”

  譬如当下。

  陆肖愣了片刻,尽管不再追问,但始终若有所思地看着我。他的眼波闪烁,如星辰般吸引人。

  我强装淡定,与他对视几眼终是败下阵来,一心投入音乐的世界来躲避他的眼神。

  差一点就能说破,差一点就能知道他的想法。

  可我停在了这里,他也没有前进。

  我觉得自己还蛮贱的,以前巴不得对方发现自己的感情,如今却享受暧昧。这种隔层纸就能戳破的感觉最是心痒难耐,也是害怕真相会伤人。

  有时候宁愿被他套路,也不敢知道套路背后的真心。

  这场雨下了好久才落停,我们搭乘公交到终点时天已经黑了。从站台走到酒店还有二十分钟路程,我看着泥泞的路面有些迟疑。

  “怎么不走了?”陆肖疑惑地看着我。

  我皱着眉,“鞋子会弄脏的,都是泥水。”

  他低头看了看,然后把装满书的袋子交给我,并且蹲下来,“上来。”

  什么鬼,他不会要背我吧?

  我犹豫着趴上去,然后他真的把我给背起来了。我两只手勾着他的脖子,沉重的塑料袋荡在他身前,但他完全没有吃力的喘息。

  空无一人的山路一片昏暗,只有几盏路灯泛着光线。这种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小路,根本不担心有熟人会经过。

  他的背部很结识,我的肋骨压到有些疼痛,无意识扭动了几下。

  “你再扭我就把你丢下去。”陆肖把我往上提了提。

  我有些不满,“你的背把我磕痛了。”

  他不知道联想了什么,坏笑道:“痛什么痛,你的平原不会被压得更扁了。”

  我:“……”这是在我的平原已经扁到最低值了吗?!

  想起今天早上的春/光乍/泄,脸蹭得一下红起来。我空出一只手狠狠地拍着他的肩,引起他一声痛呼。

  “我就是平原怎么样,你有意见吗?!”

  “我敢有什么意见。”他阴阳怪气地说,“都娶进门了,难不成还能退货?”

  现在他是这般嫌弃的,然而很久以后当我俩获得生命的大和谐时,这个傻/逼则是一个劲说平原好啊,能比别人抱得紧一点。

  陆肖在酒店门口才把我放下,幸亏没同事看见。回到房间,我把鞋子随地一脱,坐在床上按摩走了一天酸疼的小腿。

  鲁娜正对镜贴面膜,嘲讽道:“你的活动真频繁,今天又去你那个朋友那儿玩了?”

  我懒得理她,不管怎么说都能被她添油加醋传出去。

  她见我不搭理,不满地转过身打量我,自言自语说:“老处/女就安分点,别划船不用桨全靠浪。”

  真可笑,老处/女怎么了。真是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到底整天放/浪的是谁?

  刚要起身去洗澡,就听鲁娜那边传来一句:“方亦竹,你这鞋子挺眼熟啊。”

  听罢心里一惊,早忘记跟陆肖穿情侣鞋的事了。只见她眼神怪异地看着散落在地的鞋子,好像察觉出什么。

  我深呼吸,语气轻松地说:“烂大街的鞋子,当然眼熟了。”

  像鲁娜这种只对高跟鞋了解的女人,撒撒小谎应该能圆过去。果然她又看了我几眼,冷哼一下便看起手机不再理睬。

  妈的,头一回在冬天被吓出一身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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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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