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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8

GL百合5.2万字连载中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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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毒服人》是老8所著的一篇古代言情小,这篇小说主要讲述的是毒医传人的三七凭借一手好医术行走天下,却万万没想到被师父给坑了一把,十年前和那白家公子白逸轩定了亲,白逸轩才学惊艳天下,如今却缠绵病榻,更有传言他活不过二十岁,对此三七表示:我的夫君,是死是活我说了算!展开全文

《以毒服人》是老8所著的一篇古代言情小,这篇小说主要讲述的是毒医传人的三七凭借一手好医术行走天下,却万万没想到被师父给坑了一把,十年前和那白家公子白逸轩定了亲,白逸轩才学惊艳天下,如今却缠绵病榻,更有传言他活不过二十岁,对此三七表示:我的夫君,是死是活我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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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约定下的当晚,停了好些天的雨水又如瀑般飞泻而下。

  爷孙俩收拾着各自的包袱,三七嘟囔着嘴,“非要挑这么大的雨天走吗?”

  “怎么?在这侯门大院住的舍不得走了?”老者收拾好包袱,给自己倒了杯水喝,今夜不走不行,丞相病愈已经开始上朝,皇帝下旨让他进宫领赏,他才不想进那劳什子的皇宫给人下跪磕头。

  三七没有搭腔,利落的收拾完包袱,她们的东西本就不多,多的是草药,收拾起来倒也不麻烦,行至桌边,给自己倒了杯水,因有些烫,便小口抿着。

  “是舍不得那小公子?”老者翘起二郎腿,哪里还有外人所见到的超然物外的高人模样,吊儿郎当的抖着腿,好整以暇的看着三七。

  摇摇头,“才不会。”早都习惯了跟着爷爷到处走,本就不会在一处多待,像爷爷说的,怎么能为了一处地方就放弃了天高海阔。

  “不是你说小公子长得比那歌姬还好看吗?又不会舍不得了?”老者捋了捋自己的胡子。

  “你还走不走?”三七仰着头看他。

  “三七,待你长大了嫁给这小公子好不好?”老者笑眯眯的看着她。

  三七后背顿时一阵发麻,每当爷爷这么笑,意味着他又想作弄人,而此刻在他面前的只有自己,不会这么倒霉吧?

  她可是上过爷爷太多次当了,但凡学医习武的喊一声累,不想学了,爷爷肯定下狠手在她身上洒上三五天的痒痒粉。

  飞快摇头,“不要,三七要一直跟着爷爷学医。”

  老者满意的点了点头,“跟着我吃苦,在这儿多好,你看这府邸多大!”

  “才不大,没有翠华山大。”三七才不上他的当。

  递给她一块白玉,就是那块白家的传家玉,“今天让你损失了一块玉,这块补偿你。”

  三七只看了一眼便摇摇头,嫌弃道:“不要,没泡过药缸子,戴着没用。”

  在三七看来,玉都是差不多的,这玉也没被草药泡过,防不了蛇虫鼠蚁,戴着累赘。

  “让你戴着就戴着,贴身戴着,回了翠华山自己去泡药缸子。”老者将玉丢到她手里,想了想又吩咐道:“若是丢了,我就给你洒上痒痒粉,绑到树上,让你挠不了痒难受死。”

  每一次才捣鼓出来解痒痒粉的解药,爷爷下一次的痒痒粉就更厉害,让她新捣鼓的解药没有半分用处,搞不过老头子,只能认命的接过玉佩,妥帖的收起来,随身戴着。

  老者还想再说些什么,透过层层雨声,突闻院落外有些细碎的脚步声正走近,利落的拿起包袱,背上药篓子,“有人来了,再不走怕是要去给人磕头。”

  三七背起包袱就跟了出去,一老一少窜上屋顶,老的游刃有余,小的虽有些吃力,也算是勉强能跟上老的。

  不过小的踩上屋顶之时,因功夫不到家落脚有些重,丞相府的守卫自是有些察觉,奈何老的一把拎起了小的飞速蹿了出去,顷刻间就在重重雨幕下遁去了身形,守卫只觉得是自己眼花。

  院落里安静了下来,院外少年踌躇,来回踱步,祖父已同他说了订亲之事,他知道三七今后便是自己未过门的妻子,现下她还这么小,该是不懂这些的。

  三七的爷爷对白家有救命之恩,自己更是该好好待她,虽说订亲的信物已经交换,他还是觉得该送些什么给三七。

  不过深夜来访,似乎于理不合,只是自己刚提好字的扇面,他想尽快送给三七,便也顾不得礼数。

  自小祖父便夸他知礼数,从未要他操心,现如今遇上三七,他似是常有出格的举动。

  打着伞,拿着自己刚提好字的折扇走进院子里,屋子里烛火通明,想来还未休息。

  行至廊下,收起伞摆到一边,即便没有人看见也依旧躬身作揖叫门,“老先生,晚辈有一物件赠予三七,可否叨扰片刻?”

  屋子里没有人回应,白逸轩又拱手说了一次,依旧未果,便上前轻叩了两下门,却发现门压根未上栓,轻轻一碰便推开了一条缝。

  “晚辈叨扰了。”白逸轩念叨一声,这才推开门走进屋。

  屋子里人影全无,烛火摇曳,桌上放着两个用过的茶杯,他快步走至桌前,伸手碰了下杯壁,茶水还是热的,但是屋子里的包袱不见了,药篓子也不见了。

  他们走了?三七离开了?

  少年有些失神的坐到凳子上,看着手里还未来得及送出去的折扇,还有拽在掌心里的紫玉。

  她何时才会回来?

  三七丝毫不知自己被人惦念,只知道自己被淋了个湿透,紧赶慢赶的总算是赶在宵禁前出了城门。

  她就不明白了,为何不雇辆马车?再不济买匹马也行啊,为何非要用两条腿跑?虽然两个人身上的银两几乎都花在了醉香楼,可是买匹马的银子还是能凑出来的。

  爷爷解释的很合理,马车和马肯定没有轻功快,先跑到离京城最近的小镇在做这些打算,免得被皇帝老儿召进宫里下跪磕头。

  还吓唬三七说皇宫比丞相府大了不知道多少,要从宫门口一直三跪九叩到金銮殿,堪比绕着丞相府跪好几个圈。

  光是用想的,三七就觉得膝盖疼,心里暗暗发誓,这辈子都不要走进皇宫,最好连京城都不来,腿下不禁跑的更快了。

  这趟出门在丞相府里住了半个月,采来的草药和从丞相府坑来的名贵草药不少,得赶着回去制成药丸,想到要回翠华山,三七心里欢喜。

  翠华山虽说远在边关,但是山上极其适合种植草药,山里还有世人以为绝迹的草药,三七很是欢喜终日与草药为伴。

  三七知道爷爷的医术了得,且一手毒用的更是出神入化,若是在城里居住,用爷爷的话来说,定是门槛都被踏破,会被扰得没了清静。

  之所以会选择翠华山为居所,不仅是山上草药多,还有它的地势险要,绝对是个避世的好居所,更重要的是翠华山靠近边关,前方战事起,老爷子便会下山行医。

  虽说老爷子向来治病都是看心情,且严格坚守规矩,医一人,取一物。但是他教导三七,大灾大难面前,身为医者便要前往,不为金银财帛,高官厚禄,只为穷苦百姓。

  岁月悠悠,如同白驹过隙,转眼便过了十个年头。

  近两年,边关算是稍稍稳定,老百姓也是有两天安生日子过,能换来这样的安定日子,无一不感谢莫家军。

  谁都记得十年前的那场恶战,北燕十万大军压境,莫将军率五万铁骑苦守城池,死伤大半,援兵未到,粮草被劫,已是强弩之末。

  却不想一夕之间,北燕大军战马死绝,将士身染恶疾,莫将军如有神助般的打赢了此次战役,凯旋而归。

  人人都道是天佑我朝,顺武朝只需有莫家军,何愁家国不安。

  他们却不知在那一场恶战中,以近花甲之年的莫将军痛失三子,此后皇帝便哀其所痛,召回京城颐养天年。

  莫家军的帅旗在边关也是一份强大的震慑,莫将军回京后,北燕此战元气大伤,边关也安定了好些年,直到两年前,北燕卷土重来,五万大军压境。

  守城的将领哪有莫将军如此骁勇善战,被北燕将领斩落马下,军心大乱,紧闭城门不敢应战。

  终于,他们等来了援军,等来的不是别人,正是莫家军,只是领兵之人已非莫老将军,而是他的孙女莫云英。

  虽她是一军将领,但是从未领过兵,临危受命,又是女流之辈,边关将士不服气的不在少数。

  谁曾想莫云英一到边关,当晚就派人突袭了敌军右翼,烧了粮草,杀北燕一个措手不及。

  自此,军心大振,莫家的旗帜重新高挂在边关。

  莫云英镇守边关的这两年,边关重归安定,百姓津津乐道莫家军打的战役,不过提及最多的还是十年前的那一场,毕竟那次战役里除了神勇的莫家军为人称颂,医圣和毒医两位现身边关,相传那次战役能取胜,和这两位高人有着莫大的关系。

  战后,医圣入宫,皇帝钦赐太医院院首,至于毒医则少有听闻,只偶尔有零星传言,毒医依旧性格乖张,治病全凭喜好,治人不多,毒死的倒是不少,只是近两年,毒医的传闻越来越少,也不知道他老人家如何了?

  谁能想到,被世人又爱又怕的毒医老怪已魂归黄土。

  安葬好爷爷,三七一身素衣跪在坟前,看着木头上刻着歪歪扭扭的“爷爷之墓”四个字,心想若是爷爷还在,一定气得拿着藤条追着自己和枸杞打。

  爷爷交待,他走后碑上无字,不留姓名,生不带来,死不带走,也无需人记得。

  枸杞偏偏不让他如意,非拿着刀在木头上刻上“爷爷之墓”,坐在他的坟包前一刀一刀的刻,嘴里嚷嚷着,“你起来呀,起来打我呀,起来和我抢鸡腿吃呀,你再不起来……我就把鸡腿都吃了……”

  枸杞是五年前爷爷和三七在江南捡的,那一晚爷爷说出去喝花酒听小曲儿,三七寻思他肯定彻夜不归,谁曾想他半个时辰就回来了,手里还抱着个刚出生的婴孩,说是被人丢在路边捡回来的。

  也是在那一天,三七知道爷爷并不是亲爷爷,自己也是他顺手捡回来的。

  爷爷说,捡她回来是因为突然觉得一个人寂寞,有个奶娃娃陪着热闹些,现在他老了,不知道还能活多久,正好捡个男娃娃回来给她作伴。

  如今,爷爷走了,再也没有人拿着藤条和各种毒追着他们两个满山跑,这座山里有些太过安静。

  爷爷的尾七刚过,枸杞“砰砰砰”的敲开了三七的房门。

  “三七,老头子给我们留的信你看了没有?”枸杞生的白白嫩嫩,一点儿都不像是常年满山跑的,软软的小手拉着三七的衣袖,原本圆乎乎的脸上近来消瘦了不少,没人同他抢吃的,他似是顿顿都没什么胃口。

  两只眼睛红通通的,一看就知道刚哭过。

  爷爷走后的这些天,枸杞越发的粘着三七,不管她做什么都想跟着,生怕她也像爷爷似得死了。

  其实爷爷走前该交待的都交待了,也没什么遗憾,只是放心不下他们两个人。

  那时爷爷已经时日无多,连下榻都难,有一天非吵着下床,说是要留遗书,怕自己死了他们两个人为了他留下的钱财打得你死我活。

  临死前说信要在他尾七过后才拆,怕三七看了信直接就给气下山,不给他守孝,拉着三七耍无赖的以死威胁,要是不答应他尾七过后再看,他现在就喝药呛死自己。

  见三七答应下来,这才拉着她的手,正正经经的吩咐她,“三七,你都十六了,是大姑娘了,别守着翠华山熬成老姑娘,等我走了就按我信里说的去办,我给你安排好了去处。至于枸杞,他还小,你多照顾他,他的路比你难走,当姐姐的得看着弟弟。”

  由记得爷爷最后还说了一句,“若是真不喜欢我给你安排的去处,那便回翠华山,守着我的坟包,记得天天给我上香。”

  要说爷爷洒脱,那也洒脱,他从不曾和他们提及自己的名字和年纪,走了连块碑都不用他们立。说他不洒脱,也是真的不洒脱,放心不下他们两个,生怕被别人欺负去,怕他们记得他,想起来便会伤心,又怕他们忘记他,他自己会伤心。

  收回思绪,三七摸摸枸杞的头,问道:“你是看完他留的信了?”

  “嗯!”枸杞点点头,“老头子让我跟着你走,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三七从柜子里拿出信,盯着信封上写的“三七”两字出神,伸手轻轻抚过字迹,深吸口气,将信取出,小心的展开。

  三七:

  我走之后,你独自带着枸杞,我实在是不放心,幸亏我早有安排,十年前给你订下了一门婚事,订亲信物就是你随身带着的那块玉佩。

  还记得十年前我带你去京城吗?丞相府的小公子便是你的未婚夫婿,那可是金孙,记得当年你还说过那小公子长得好看,我就帮你把他订了下来。

  虽说我不愿你嫁到这样的人家,毕竟一入侯门深似海,不过你这未婚夫婿父母都已故去,没有兄弟姐妹,故此也少了深宅内斗,我也放心些。

  我是不是很疼你?

  你定要问我,为何不早些告知你此事?

  为师我,想到你要远嫁京城,舍不得你,想着多留你两年学学本事,也不至于到了京城无亲无故的被人小瞧了去。

  此刻你肯定气我自作主张帮你订了这门亲事,不过我既然亲口答应下来,你可不能反悔。

  怕你做出违背师门的事情,我把多年行医的手札全收起来了,顺便把你的手札也给偷出来了,交托给了一个非常稳妥之人,待到你大婚之日,手札自会交到你手上。

  当然,最重要的就是你若不买京城醉香楼的酒菜祭奠我,手札绝对不会给你。

  还有,这可是我写给你的头一封信,也是最后一封,你要毁了就是龟儿子。

  我收藏了一些东西放在我房里的药柜,你带上去京城,说不定能帮的上你。

  好好照顾自己和枸杞。

  师父绝笔。

  定定的看着信,她来来回回看了好几次,从衣襟里取出一直贴身戴着的玉佩,这块白玉通体透亮,上头雕刻着几棵竹子。

  这是订亲的信物?

  爷爷骗自己戴了十年?

  十年前……京城……

  那时自己才六岁,这十年她跟着爷爷去过很多地方,遇过很多人,十年前的事她记得并不分明。

  思忖良久,她忆及是有这么一位少年,该是姓白,白……什么呢?

  “三七,我们要去京城?”枸杞在边上巴巴的盯着信看。

  “嗯。”三七轻应一声,素净的小脸上看不出喜怒。

  枸杞扯着她的袖子不自觉地拧着,“那……你会嫁人吗?”

  会不会不管我了?

  三七捏了一下他的脸,担忧全写在他的脸上,岂会不知他什么心思?“不会!”

  “不会嫁人?”枸杞抬起头,目光灼灼的盯着她,又耷拉下脸,“老头子的遗命,你会不听吗?”

  若是平常,老头子说得,他们不一定听,但这是遗命……

  “我没说会违抗爷爷。”三七杏眼转了一圈,“我自有办法,收拾收拾,我们趁早下山,早一些办妥此事。”

  自老头子去世至此,三七从未笑过,枸杞看着她勾起的唇角,不禁觉得后背发凉,每一次三七生气,都是这样笑的。

  三七要收拾的东西不多,只带了几件换洗的男装,出门在外还是男装便于行走,还有就是带各种药,装了满满的一个背篓,这才心满意足的坐下来喝杯水。

  订婚与否,她其实并不太在意,反正婚她自己会退,重要的是爷爷的手札。既要不伤爷爷的颜面退婚,又要拿到札记,她得好好思忖。

  想到还有爷爷信里提及收起来的东西,药柜底层最里边放了一个小箱子,里头放着一个册子,她随手翻了翻,里头全是人名,想来是爷爷记下来未收回的人情。

  他行医多年,并不是次次医治完就取物件,想不到要什么,便声称改日再来取,要人一个承诺,这些人通常也会给个信物,老爷子倒也不会拒绝。

  总之,他不会白白医治人。

  三七知晓很多人欠他恩情,也知晓他从未回头找人要过还恩,没成想他竟记下来了。

  将册子收起来,箱子里有各种信物,有玉佩,也有石头……就是再普通不过的小石头,这都能当信物?这些东西她没有拿,只拿了册子,并非想去要回人情,而是册子是爷爷亲手写的,带着留个念想也好。

  刚入冬不久,边关的风却是特别凛冽,带着沙直往人脸上招呼。

  天色渐暗,官道上的树大多光秃,有的只是个干枯的树桩子,风一吹来便灌到里头似在哀鸣,显得有些诡异,一辆马车往前跑着,只不过拉车的不是好马,故此跑的并不快。

  赶车的老汉一边驭马,一边冲车里说:“小哥,今晚就在这歇吧,虽说这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总好过晚上过燕子岭。”

  “燕子岭怎么了?”马车里传出软萌的童声,紧接着帘子一掀,钻出个小脑袋,“大叔,你快说说。”

  语气里难掩兴奋,正是枸杞。

  “这燕子岭闹鬼。”赶车的老汉说起那地方,身子就哆嗦了一下。

  燕子岭其实就是一片林子,这一带的树木全是光秃秃的,零星有几棵还算长得不错,可是燕子岭的树木长得特别好,鸟儿在里头筑巢的也多,一有人经过,常有百鸟齐飞的景象,故此得名。

  靠近边关,龙蛇混杂在所难免,一路的官道别说是鬼,人都不多,一眼就能看见老远的地方,即便是想杀人越货、打家劫舍,在这样的地方难免是太显眼了些。

  林子挨着官道,不过从林子里穿过到下一个镇倒是近了很多,往那儿走的人自然就不会少。

  也是邪门,林子里总闹出人命,白天经过那地方都阴凉阴凉,更遑论是晚上,死在那儿的人多了,久而久之就说那儿阴气重,闹鬼。

  不说还没事儿,赶车的老汉一说完,枸杞就来了精神头,越想去那儿看看,活到五岁还没见过鬼,怎么都想去碰碰运气。

  老汉不敢往前去,别说抄近路穿林而过,就是挨着林子走官道都不敢,给再多银子都愣是不走了,有银子没命花有什么用?

  只得下了马车,让老汉往回赶。

  “二位小哥,劝你们一句,真别去,我们就在马车上凑合一宿,明儿个一早我再拉你们过去。”老汉看着眼前这对兄弟俩。

  “大叔,你回吧,我们自己走。”穿着一身朴素男儿装的三七没将这话放在心上,将药篓子背起来,对着老汉挥了挥让他走,扭头就往燕子岭走。

  她说出口的声音宛如一只惨叫的乌鸦,枸杞缩了缩脖子,甚是嫌弃,次次和三七出门她总是这般将自己的嗓子弄得似一个粗旷大汉,一点也不寻思她即便穿了男儿装看起来像个酒楼跑堂的店小二,音色明显不搭,还乐此不疲的非要如此。

  枸杞对于她的恶趣味难以理解,不过这是自家三七,再嫌弃也得跟着,身后背着个比他人都大的包袱蹦跳的跟上她。

  老汉见拦不住他们,只得叹了口气,驾着马车转了方向,往来时的路“哒哒哒”跑远了。

  对于三七和枸杞而言,餐风露宿乃是家常便饭,两人压根没把闹鬼当回事儿。

  在林子里走了约莫一盏茶,一股子浓重的血腥味飘来,隐约还能听见打斗声,两人齐刷刷的蹿上树,从高处往那儿靠近。

  篝火旁躺着几个人,俨然已经没有了气息,一位姑娘正慌乱的逃窜向一辆马车,后头追着的十几个人。

  有两名护卫打扮的人骑在马上,马车的赶车位子上也有两人,这四个人看起来都功夫不弱。

  “救……救救我……”姑娘衣服散乱,一头栽到了马前,晕了过去。

  “英雄救美?”马车里传来一道戏谑的声音,随即帘子被掀开,冒出一张唇红齿白的娃娃脸,一派世家公子的打扮,脸上挂着吊儿郎当笑意,完全没将杀过来的十几个人看在眼里,伸长脖子瞧倒在地上的姑娘,“小模样不错,那这事儿本少爷管了,难得能当回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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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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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乐读网友

    请问你要脸吗?

  • 乐读网友

    殇殇加油呀

  • 乐读网友

    新晋男神啊!!

  • 乐读网友

    不错的一本书,喜欢大白的文笔,唯美幽默风趣,喜欢笔下的任何一个人物,可以看出人物的想法,是一个很好的,小说,值得看,也特别喜欢大白的op。

  • 乐读网友

    可以让我推荐一下吗

  • 乐读网友

    我的存稿快没了,真的?

  • 乐读网友

    这个剧情我太爱了

  • 乐读网友

    哇喔,辰光开新坑了,我居然现在才知道,支持!支持!支持!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咳咳没有积分了不然我一定送花??(应该没认识我??)

  • 乐读网友

    啊啊啊啊又是要为师父父打call的一天❗️❗️

  • 乐读网友

    作者和这个女生的采访好有趣呀,两个人都好好好可可可爱爱爱呀呀呀~稀罕,期待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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