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老攻手握原书[穿书]》作者:挠时光【完结+番外】 文案: 【奚音视角】 大家好,我叫奚音,我是一个穿书者。 与别的穿书者不一样的是,我穿了一本我都没看过的书 目前,我唯一知道事情就是:主角攻是盛暝,主角受是慕言,而我穿的这个奚音,是个炮灰 原主在走之前,给我留下来了个烂摊子 那就是他当着媒体的面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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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老攻手握原书[穿书]》作者:挠时光【完结+番外】
文案:
【奚音视角】
大家好,我叫奚音,我是一个穿书者。
与别的穿书者不一样的是,我穿了一本我都没看过的书
目前,我唯一知道事情就是:主角攻是盛暝,主角受是慕言,而我穿的这个奚音,是个炮灰
原主在走之前,给我留下来了个烂摊子
那就是他当着媒体的面跟主角攻逼婚了!!!
那我是炮灰,我能和主角攻结婚吗?
那当然不能,这要是逼婚成功了,可就是本书最大的事故了。
所以,为了保命,以及不掺和到原书剧情当中
我,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和主角攻的小叔盛揾结婚。
原因有三:
1、和主角攻的小叔结婚,辈分大,那主角攻总不能不尊敬长辈吧?
2、盛揾是个残疾人,一个残疾人肯定不会参与什么重要剧情,这样,原书中的剧情不就跟我无关了?
3、很重要的一点,盛揾长得帅的一批,为了他,我可以换个姿势的,真的。
【盛揾视角】
大家好,我是盛揾,我不是穿书者,但是我捡到了一本书。
从书中我知道了我其实是个美强惨的反派
反不反派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很惨。
我在未来会和一个叫奚音的人结婚,他对我百般好,我的心房一步一步为他打开
在我的心全部为他敞开时
他给予我的,不是他的真心,而是致命一击
“我从来没有爱过你,之所以会嫁给你,是因为盛暝让我这么做的。”
书中的奚音,最后是这么说的。
杀人诛心,不过如此。
而现在,面对口口声声说非我不嫁的奚音,我依然选择娶他
我倒是想要看看,他是如何一步一步攻略我的心的[哼]
【以下是作者视角】
挠时光:你以为他是来攻心的?他就是图你辈分大
盛揾:我有钱,这里是一百万。
挠时光收到钱后……
挠时光:你想怎么着?
盛揾:把你刚刚那句话里面
乐读网友
作者大大加油
乐读网友
大大,写得超棒!喜欢?!!!
乐读网友
有人吗?有人赶紧来,不然我的作品都发霉了。
乐读网友
我更新了,对不起,最近正文实在是没有思路
乐读网友
支持新书!
乐读网友
写的行吗?我打算在出一本。
乐读网友
爱辽爱辽
乐读网友
我建议这个标签处理一下,哪来的颜灵!?
乐读网友
“三字情书。宋温时”
乐读网友
皮皮酱将于今日下午三点进行第二次更新